关于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6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由国家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首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加博会)将于2013年6月19—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商办产函【2013】90号)和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招展方案》要求,现将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加博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情况

  1.时间地点:2013年6月19-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会期4天。

  2.展会定位:旨在搭建加工贸易企业产品销售平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危机,拉动内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展会定位为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生产的时尚、高端的终端消费品专业年展。

  3.展会活动:主要包括产品展示、现场采购、高峰论坛、专题辅导、互动交流等内容。

  二、招展情况

  1.展区分布:展馆面积约7万平方米、3400个标准摊位,设立全国加工贸易成果展示区、精品馆、家电电子、文体玩具、礼品饰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食品饮品、设备及元器件等展区。

  2.参展行业及产品:涉及行业包括:家电电子、文体玩具、家居用品、饰品礼品、鞋帽、服装、食用饮品、设备及元器件。除设备及元器件外,所有展品须适合连锁、超市、百货、批发、代理等业务的终端消费品。

  3.参展企业:参展企业以加工贸易企业为主体。无违规违法、未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4.展位安排:展会共设3400个标准展位,其中天津展位60个,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6个展位。

  5. 参展费用:参展企业标准展位费免费。如需特装,特装费由参展企业自行负担。参展企业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 精品馆产品申报。本届加博会将设立精品馆展区,规划面积400-500平方米,由组委会统一特装布置,企业仅提供产品及有关资料,不需派员,不设展位。入选产品将通过“加博会”官方网站、合作媒体等进行免费重点推广。

  三、参展申请流程

  1.企业可登录加博会网站(http://www.gdfecf.com/),按照《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招展方案》要求,将企业申请表(从加博会网站下载)、产品照片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文件的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市商务委会务组。

  2.精品馆产品征集。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25日前收集、汇总企业精品馆产品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委会务组。

  请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参展。

  有关组展具体事宜登陆加博会官方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gdfecf.com/

  市商务委组会务组联系人:

  市外贸服务中心  纪航

  联系电话:58366585   传真:58366550

  邮箱:jihfwzx@163.com

  市商务委产业处  梁修滢

  联系电话:58665550   传真:58665751

  邮箱:liangxiuying@tjcoc.gov.cn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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