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12年度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特色突出。产业有明显的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前景好,有一个主导产业并能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特色产业企业相对聚集,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2、范围明确。基地项目具有一定的地理范围,由牵头单位(县市科技局)或龙头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由一个或多个乡镇组成,相对集中,示范性强。
3、创新能力强。特色产业对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内在需求,基本形成了适应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龙头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广泛的产学研合作,有较强的技术引进、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4、政府高度重视。基地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重视科技工作,制定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项目所在市州科技局将基地项目列为区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给予支持。
5、组织管理到位。基地建设纳入了县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积极主动,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名额:
每市州申报限额指标为1个。
三、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由各市州科技局具体组织,请填报《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编写基地示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2)。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12年5月10日前带电脑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将纸质材料(1式12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603室,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网上递交。
联系电话:湖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周晓迅 0731-88988837
2012年4月24日
附件2:《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