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5年10月28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04    浏览次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1028日我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1028日-20151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263

  传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中电投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电厂一期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项目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鑫辰煤业集装站西侧

中电投蒙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本期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配2×3139t/h超超临界Π型锅炉或塔式炉;本工程依托鑫辰煤业公司煤炭集装站全封闭煤场,厂内不再建设煤场,在输煤系统中设有2座10000t的筒仓作为厂内贮煤缓冲设施;设置4座贮灰库,按直径为15m,高30m设计,每座灰库容积均为3000m3;每台炉设1座渣仓,渣仓直径10m,高20m,容积为600m3

锅炉烟气经SCR脱硝 低低温静电除尘器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达《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尘10mg/m3、SO235 mg/m3、NO250 mg/m3)的要求后经240m排气筒排放,脱硫效率98.5%,脱硝效率85%,综合除尘效率99.975%;原煤破碎、转运及灰渣储运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后排放;厂区生活污水7m3/h经2套5m3/h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 三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夏季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冬季作为脱硫系统补水;化水站排水、油罐冷却排水、制氢站排水、化学精处理排水、地面冲洗水等共计242m3/h经100m3/h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 斜板沉淀池 气浮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作为脱硫补充水,辅机冷却排水134m3/h直接用于脱硫系统作为补水;脱硫废水20m3/h经30m3/h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 石灰混凝 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回用于灰渣加湿;输煤系统排水经2套12m3/h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和抑尘;锅炉产生的灰渣及脱硫石膏送至送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包头三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土右旗万晨千峰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依托的灰场堆放;原水预处理污泥、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废催化剂、废树脂、废矿物油、脱硫废水污泥经厂内贮存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按照《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两次公示、一次问卷调查均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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