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3    浏览次数:2

桂工信科技〔2012〕237号

 

各市工信委,有关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582号)精神,我们将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1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该专项支持。

  (二)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需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

  (三)申报的项目要在市级工业主管部门完成备案(或核准),项目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四)项目承担单位须到企业开户银行开具自有资金证明或贷款承诺函。

  (五)相应环保部门的意见。

  二、请申报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并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赵 榕,0771-8095284,电子信箱:gxjmw537@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58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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