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年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2〕1058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市商务委审核,报经商务部核准,同意赋予天津市聚宝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典当经营资格。
河西区:天津市聚宝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河东区:天津市建联典当有限公司;
河北区:天津金隆源典当有限公司;
红桥区:天津市祥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东丽区:天津佰首瑞典当有限公司;
北辰区:天津市吉成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市德墅典当有限公司;
静海县:天津新泽典当有限公司;
宁河县:天津融晟源典当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天津润德典当有限公司、天津银瑞盘鹰典当有限公司、天津大通典当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