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经信装备〔2013〕8号
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信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文件发布栏目下载)做好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含项目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光盘),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
2. 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表
2013年5月20日
(联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 孙晓强;联系电话:022-83608086;电子邮件:tjjxw_zhbchych@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了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合作机制。2011-2012年期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推荐项目,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双方组织落实了第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继续深化合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现就2013年推荐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重点领域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工信部联[2012]2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2]145号)明确的重点领域。
(二)重点支持方向
1、国家重点支持项目
一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国家重点支持项目;二是以提高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为目的、在装备制造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建设项目;三是国家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型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项目。
2、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出口项目
重大技术装备直接出口项目以及通过工程承包等方式间接带动重大技术装备出口的项目。
3、装备制造企业对外投资项目
在境外建设生产制造基地、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服务中心,以及收购境外企业的项目。
4、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口及技术引进项目
符合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口及技术引进项目。
5、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技术性能与质量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有利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改造项目。
7、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项目
为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展的建设项目。
8、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装备制造企业以兼并、合并、重组、改组、接管、资产收购、参股、控股、承接债务、联合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的企业间整合项目。
二、推荐项目的具体条件
(一)推荐项目须符合重点支持的领域及方向;
(二)推荐项目在一年内有明确资金需求(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需求);
(三)推荐项目应完成立项程序,已完成或正在组织向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报批工作,原则上应具备实施条件。
三、推荐项目的程序和要求
(一)地方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申报(申报表见附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进出口银行相关经营单位结合地方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对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研制能力、项目市场前景、项目风险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通过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提出推荐意见。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进出口银行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审核,确定《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推荐目录》。
(四)进出口银行依据《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推荐目录》受理项目申贷,为符合进出口银行信贷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融资便利。
(五)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要求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
联系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刘胜鹏、田成金 联系电话:010-68205626
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开发与创新部
方 琳 联系电话:010-83578283
附件2
2013年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二Ο一三年 月 日
项 目 情 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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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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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市场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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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审批情况 |
须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1、是否已经通过国家或地方发改委审批或核准,或已在发改委备案? 2、是否已经取得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用地的明确意见? 3、是否已经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是否已经取得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明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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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资金来源(万元) |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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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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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获得的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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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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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资金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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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资金 需求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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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内是否有资金需求 |
(填是或否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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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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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供贷款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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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企业 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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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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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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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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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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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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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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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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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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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座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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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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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表文本采用A4幅面纸,填写内容要求打印填入,普通订书订装订。
2.将填好的表格一式四份并电子版上报。
3.报送材料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项目若在审核通过后,由于市场、政策等内外部因素影响而终止实施,企业须在
项目终止实施后的一个月内通知地方工业管理部门。
相关附件:
附件:组织申报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