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3年度第二次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资格初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24    浏览次数:1

  根据商务部2013年第26号公告的有关要求,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负责2013年度第二次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的资格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参与招标的企业务必于2013年5月29日17时前上报招标有关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上报,我委将不予受理。

  二、此次招标的具体要求请见商务部2013年第26号公告。

  附件:商务部2013年第26号公告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305/20130500118064.shtml)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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