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监〔2013〕70号
各涉农区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470号)有关要求,确保我市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请各涉农区县环保局按照环保部要求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并分别于7月20日和11月10日前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报送我局。市局将对各区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环保部。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13〕470号)
2013年5月10日
(联系人:市环境监察总队邹世娟
联系电话:87671781,传真:876717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