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吉林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审局,各县(市)经济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推动我省食品工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吉林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级专项资金(基金)审核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2年吉林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吉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食品工业企业和长白山区域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及从事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开发、保护机构的2012年在建和2012年6月30日前新建并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的食品矿泉水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单位)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项目应侧重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投资结构合理的项目。还需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1.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两年以上,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矿泉水企业可在500万元以上)、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合法经营且近两个会计年度不亏损。

  2.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如ISO9000系列、HACCP、QS认证等。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已纳入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库,并在2011年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整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

  4.矿泉水水源地允许开采量原则上在500吨/日以上,水源地周边无污染源。

  5.申报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3000万元之间、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项目。

  6.申报项目的企业当年未获得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2011年未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食品生产企业均可申报。已获过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在项目未完成前,不得再次申请本专项资金。

  二、支持重点

  1.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支持玉米深加工和畜禽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

  2.食品制造业重点支持乳制品开发和焙烤食品开发项目。

  3.饮料制造业重点支持谷物和果蔬饮品开发、优质葡萄酒、优质白酒开发项目。

  4.吉林(长白山)特色食品重点支持坚果、菌类等长白山特色资源的精深加工项目和具有吉林特色的规模化休闲方便食品项目。

  5.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应用、水源地保护和宣传推介等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和《2012年吉林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见附件1)要求,注重上报项目的公平性、程序性,建立食品项目库,健全档案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严格项目审核和审批,建立专项资金审批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申报程序

  市(州)县所属申报单位分别向所在地的工信局(经济局)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全面完整申报相关材料。所在地的工信局(经济局)和财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验证并负相应责任。初审后对本地符合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两部门联合提出初审意见联合行文并附汇总表(详见附件4),上报省工信厅食品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汇总表应同时附电子版。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州)、县(市)推荐项目审核筛选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支持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报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中直、省直企业可直接将项目材料报送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均应提交由乙级以上资质的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3.市(州)、县(市)负责填写所属申报单位《全省2012年度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意见表》。(见附件4)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内容的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申报项目的可操作性。并按本通知中附件(2-4)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工信厅食品工业处两份、省财政厅企业处一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原则上每个市、县上报项目不超过两个。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推荐申报所需相关附件可登录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http://gxt.jl.gov.cn/)下载,或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企业信息网(www.jlcztqyxxw.gov.cn)下载。

  联系人: 曹东(省工信厅食品工业处)

  张利(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0431-87075129 0431-88550565

  邮箱:spgyc@126.com

  附件1:2012年吉林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附件2:2012年吉林省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全省2012年食品矿泉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意见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xls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