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产业跃升计划的实施,加快吉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步伐,现就2012年企业管理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是吉林省内企业及管理创新咨询服务机构。
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公司成立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75%以下,企业纳税情况良好,拥有独立会计核算部门。
(三)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包括:有专门的企业管理部门和人员,有自主资金来源,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四)原则上应具有项目合作单位,共同承担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创新部分)项目的实施。
(五)申请项目的企业(除中央企业外)应已纳入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库,并在2011年连续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月报。
(六)申报项目的企业当年未获得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在以后两年内,或项目未完成前,不得再次申请本专项资金。
二、主要支持项目
(一)法人治理结构升级试点企业。
(二)2012年度课题指南上所列项目(见附件)。
三、申报项目的基本标准
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标准:
(一)项目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面向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能够切实改进企业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能够产生良好运行效果的实用性项目。
(二)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企业管理现代化为方向,鼓励具有带动及辐射作用的前瞻性项目。
(三)项目设计科学合理。项目的运作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思路清晰,方案科学。
(四)项目具有很强的可行性。项目申请单位对申报项目有充分的准备,有完成项目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
(五)项目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凡是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均应提交由乙级以上资质的评估(咨询)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创新部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出具项目进度证明(资金使用情况)。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中、省直企业)应按照属地关系,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经当地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要推动县(市)企业管理创新,扩大项目的覆盖面,按不低于60%的比例申报县(市)项目。
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州)推荐项目审核筛选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支持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报省级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
五、申报要求及上报时限
(一)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填报项目信息(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工信厅(两份)和省财政厅(一份),并将电子版报省工信厅企业处E-mail:td9488@yahoo.com.cn。
(二)请各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项目可行。企业要拿出项目的具体思路,发展规划的想法,资金筹措的来源和安排,保证可研报告质量。
(三)专项资金为引导资金,企业应配套项目前期基础设施、设备和后续项目实施、应用、推广、维护和软件升级开发资金。
(四)企业管理是“一把手”工程,申报项目的企业“一把手”要重视和认可,并签署意见,终审专家论证答辩会要求“一把手”参加。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六)项目推荐申报所需相关附件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省工信厅网站
网址:http://gxt.jl.gov.cn,
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网
网址:http://www.jlcztqyxxw.gov.cn。
联 系 人:省工信厅企业处 田源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利
联系电话:0431-88939037
0431-88550565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企业管理创新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doc
企业管理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表)企业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