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监〔2013〕76号
各区县环保局: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管理,更好地为“十二五”总量减排和环境管理服务,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依据《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455号)中规定的筛选原则和方法,环保部对天津市上报的名单进行了审核,并确认国家重点监控废水企业25家、废气企业31家、污水处理厂45家、重金属企业2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1家(试行),最终形成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见附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2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现将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2013年5月17日
(联系人:市环境监察总队 陈成 联系电话:8767177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