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1-09-08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加快推进我省产业转移工作,按照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0〕132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度全省产业转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0年底,全省34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入园项目(包括意向项目)达2423个,总投资额达5447亿元,其中已建成1196个,投资额1181.6亿元。全年实现产值1953.6亿元、税收108.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4%和105%。

  (二)区域经济带动作用持续增强。2010年,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工业增加值479亿元,同比增长40.3%,占粤东西北地区工业增加值的13.5%。15个产业转入地级市中,8个地级市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超过10%,6个地级市比重达到或接近20%。

  (三)引进项目质量显著提高。2010年,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大型项目和项目组团达42个,比2009年增加20个;入园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额达2.25亿元,比2009年提高21.6%。

  (四)珠三角地区“腾笼换鸟”成效显现。珠三角各市充分利用产业转移腾出的发展空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以产业转移促进转型升级的模式,使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上升。2010年,珠三角6个产业转出市的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9年提高2.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9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东莞市高出5.1个百分点)。有关市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差距不断缩小。

  二、考评结果

  (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考评结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010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全部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考评同等次的地级以上市排名不分先后。

  (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考评结果。

  全省34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目标责任考核均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考评同等次的园区按照所在地级以上市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特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广州、深圳、肇庆、揭阳、河源、韶关、汕尾等7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和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白云江高(电白)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等10个园区予以全省通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升降级暂行办法》(粤办函〔2011〕187号)有关规定,对考评排名靠后的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东坑(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等3个园区予以黄牌警告。

  希望受表彰和奖励的市以及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全省深入实施双转移战略发挥示范作用;受黄牌警告的园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产业转移工业园在推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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