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2〕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将我省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升我省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省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2013年省科技厅将继续实施科技兴海项目。现就征集2013年度海南省科技兴海专项资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择优支持具备一定产业基础、技术创新水平较强、产学研结合、带动作用大、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专项资金面向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条件。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若有两项以上(含两项)项目到期未进行验收,原则上不予受理。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与行业领先的企业或科研单位开展合作推进项目。联合申报需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各方任务分工,并附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责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以A4纸、宋体或仿宋字体打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主要研发人员、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四、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申报书附件无需发送)。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人:陈健卫(审批办) 电话:65203097,65203042
李海璇、王泰(社发处) 电话:65358726
电子信箱:WT65376558@126.com
附件:1、海南省科技兴海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海南省科技兴海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