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后〔2012〕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逐步提升高校合理用能水平,确保高校节能环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高校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根据《上海市2012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等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申报类型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应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示范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高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技术,以门窗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屋顶及墙体保温、屋顶(立体)绿化等措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可以单体公共建筑为单位申报,也可以集中连片学生宿舍为单位申报,其中,单体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已开展过能源审计工作;以学生宿舍为单位申报节能改造示范,实施改造宿舍总面积应不低于30000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后,相关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应下降20%以上。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鼓励对校内公共建筑和学生公寓开展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重点支持兼顾学生生活舒适度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可再生能源学生公寓应用示范项目:
1.申报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太阳能热水保证率应不低于50%,集热器集热效率应不低于45%;
2.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示范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50KWp;单晶硅组件效率应不低于16%,多晶硅组件效率应不低于14%,非晶硅薄膜组件效率应不低于6%;光伏系统第一年的年发电量应不低于安装量的75%;
3.申报使用土壤源热泵技术,系统COP应不低于3.4;使用水源热泵技术,系统COP应不低于3.5。埋管式地源热泵系统应有土壤冬夏季的热平衡措施。
(三)节能(节水)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节能(节水)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技术方向:燃煤(油)锅炉技术改造、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节能照明灯具改造、食堂灶具节能改造、非传统水资源利用、中水回用等。其中,申报节能新技术应用的,节能率应不低于15%。
(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
申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要求技术工艺路线成熟,质量安全可靠,认真组织开展有关环境评估工作,并取得所在区域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认可。
三、申报条件
(一)仅满足现行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示范项目。
(二)申报的示范项目,除“节能(节水)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必须是2012年组织实施并完成之外,其余类型示范项目最迟应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
(三)同类型项目,原则上每所高校限报一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或同一实施主体采用两种以上(含)节能技术的项目,不受申报数量限制。不同高校申报同类型示范项目,优先考虑已通过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验收和已开展能源审计高校的项目,以及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50%。
(五)2011年申报并已获得我委节能、节水项目补贴资金,截至2012年5月31日仍未完成相关项目建设的高校,不得申报2012年我委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
(六)节能“节水”新技术应用项目不包含“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我委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市高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分项计量工作另行通知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程序
申报示范项目的高校,须填写《上海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其中2011年已申报市教委节能、节水项目补贴资金并获得通过的,须同时填报《2011年市教委补贴节能、节水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于2012年5月24日之前报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初审,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市教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正式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参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节能示范项目扶持的有关规定,对各有关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拨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实际,深入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不断完善节能工作组织和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节能工作规划,细化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用能基础管理,组织学生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节能新技术应用和改造,以开展节能环保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推动学校节能环保工作整体得到提升。
各有关高校要抓紧组织节能环保示范项目建设,市教委将对申报项目实施情况、奖励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效益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评估。
附件: 1. 上海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申报书
2. 2011年市教委补贴节能、节水项目实施情况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上海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申报书
示范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高校 (盖章)
申报项目时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编制
二〇一二年
填报说明
1. 示范项目由实施高校负责申报,其中申报两种以上(含)示范类型,应分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三份。
3.项目起止时间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例如
“2012.05.01-2012.12.31”。
4.填写本项目申报书时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并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
项目名称 | ||||||
示范类型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应用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选项打√)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起止 时间 | ||||||
投资总额(万元) | 是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 □否 □是(社会企业投资金额 万元) | ||||
是否已获其他财政补贴资金 | □否 □是(时间: 部门: 金额万元) | |||||
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概况、技术要点及预期效果,不超过500字,详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另文随附) | ||||||
高校节能环保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申报高校概况
申报节能环保示范项目的高校,要如实提供高校办学情况(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学科构成、在校师生人数和构成、学校建筑等基本情况)。其中,申报节能示范项目的高校,要同时提供能源管理情况(能源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节能(水)主要措施进展情况,主要能耗种类、耗能情况,主要耗能建筑、部门、设备等情况);申报环保示范项目的高校,要同时提供学校餐厨垃圾管理情况(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主要供餐单位情况,日均餐厨垃圾产生量,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渠道等)。
二、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
申报节能示范项目的,要提供实施改造的主体在具体改造之前用能基本情况。申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的,要提供相应处置数量的餐厨垃圾传统收运和处置方式所需费用。
三、项目的示范目标及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
2.示范建筑基本情况、总面积(申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提供)。
3.项目技术设计方案,重点注明满足国家和地方或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情况、示范的主要技术和节能效果。
4.采用的节能环保设备、材料和产品清单
5.项目节能环保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6.项目的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附件2:
2011年市教委补贴节能、节水项目实施情况表 | ||||
学校名称: (盖 章) | 填报时间: | |||
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开工时间 | 完成时间 | |||
投资金额(万元) | ||||
项目介绍 | (包括主要技术手段、覆盖范围等) | |||
备注 | ||||
注:相关材料可另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