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交流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7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局:

  为提高全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推进规范执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综合执法人员轮训实施方案(2015-2018年)》,我厅定于2015年11月组织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进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交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培训;

  (二)农牧业法律适用培训;

  (三)综合执法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及示范窗口建设介绍;

  (四)四盟市综合执法建设交流;

  (五)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座谈。

  二、参加培训交流人员

  (一)四盟市农牧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各1人;

  (二)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农牧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骨干各2人;

  (三)四盟市所辖旗县区每个综合执法大队执法骨干各2人。

  三、培训时间

  11月18日报到,11月19—20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包头兰亭酒店(包头稀土开发区阿尔丁大街稀土大厦东20米)。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座谈以提请讨论执法过程的模糊问题及案件为主,交流以调查取证及文书制作技巧经验为主,请四盟市提前准备交流座谈议题,切忌进行工作总结。

  (二)四盟市农牧业局接此通知后,尽快确定培训人员并填写回执,用Excel制表,务于11月10日前以盟市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厅政策法规处,邮箱地址:nmytfgc@sina.com。

  (三)请各盟市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如超员将不予安排。

  (四)乘坐火车的培训人员,请在包头站下车,乘1路或2路、22路公共汽车走5站,在稀土国际大酒店站下车即到。另,如乘出租车约3公里,6-7分钟即到;

  乘坐飞机的培训人员,会务安排机场接站。请培训人员提前将航班号及抵达时间告知包头市农牧业局联系人。

  自治区农牧业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

  白文智  李  慧,电话:0471—6652081

  包头市农牧业局法规科联系人:

  杨焕芝   0472-5256017,13848217464

  申  强   15847652658

  附件: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报名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关于举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交流培训的通知(农牧办发[2015]78号).doc

  附件:报名回执2015.11.xls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