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推动我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奖励优秀环保科技项目,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区环保科技水平,我厅设立了“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并制定了《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将开展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奖励办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和评审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开展2012年度争取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新疆环境保护”网站,网址:http://www.xjepb.gov.cn)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三、请将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一式三套装订成活页册(研究报告无需活页可单独成册)、申报材料电子光盘1份报送至新疆环境科学学会。
四、申报截止日期:申报的科研成果以完成鉴定年限为准,时间段为2010年-2011年度。电子文件和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五、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科技奖申报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把2010年以来完成的环保科技项目(环保科技成果、环保优秀论文、环保咨询报告)认真组织申报,大力推荐本地区环保科技成果,为本地区、本单位争得荣誉。
材料寄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新疆环境科学学会),邮编:830011
联系人:新疆环境科学学会 党新群 柳军荣
自治区环保厅科技处 孟庆新 邓 葵 张灵燕
电 话:(0991)3694196 3838802 4165414 4165415
传 真:(0991)3838802
电子邮件:liujunrong205@163.com、greenbbs@163.com
附件:1、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科技奖 申报 通知
抄送:新疆环境科学学会,中央驻疆企业,有关大型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2年5月11日印发
2、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和评审暂行规定
3、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成果类)
4、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环保论文类)
5、新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咨询报告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