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7-24    浏览次数:1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案三制"(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制、机制、体制,下同)为核心,本着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分级负责、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领域,覆盖市、区县、街镇三级行政主体的应急预案体系,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更加复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不完善、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显现。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真正实现应急准备按预案落实、应急响应按预案实施、应急措施按预案执行,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急预案体系是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的基础工作,是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类别健全,市级预案、区县预案、基层预案层级分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但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有的照抄其他预案,没有结合自身可能的突发事件来编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多为孤立预案,没有建立上下呼应、左右联动的协同机制,应急预案的衔接性不强;有的突发事件的形式已经变化,灾种已经增加,而预案没有增加和变化,应急预案的覆盖性不强;有的对已有预案没有及时修订,导致形同虚设,应急预案的时效性不强;有的只编不练,没有经过模拟实战的演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不强,等等。因此,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尤为必要。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清醒认识,要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列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 ,扎扎实实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修质量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六类预案构成。各类应急预案在编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2008〕号)的有关要求,在保证预案科学规范、可靠管用的基础上,着重把握以下关键环节。一要成立预案编修组。应急预案往往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要求必须专业、规范、严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负责,由预案涉及的突发事件各领域的专家组成预案编修组,具体承担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工作,确保预案质量。二要注重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编修预案必需的前提和基础。对本地区、本单位突发事件进行充分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是预案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预案编修前,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对事件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次生灾害进行详细评估,确保情况设想全面、困难考虑充分、措施具体有效。三要加强科学规范。预案编修工作应以《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参照国家和国家部委以及系统和行业要求,以保证全市预案框架合理、内容规范、应对科学、处置有力。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预案编修工作的具体指导,制定各类预案模板,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预案体系。四要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涉及部门多,响应范围广。在编修过程中要充分征询吸纳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保证预案相关单位职责清晰、联动及时、措施得力。在此基础上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相邻地区及预案相关领域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综合各方评审意见后,形成最终的报审稿。

  三、努力提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管理水平

  (一)落实应急预案的报备制度。市和区县总体应急预案由本级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本级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总体应急预案备案及简明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各专项应急预案由牵头编修单位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部门应急预案由政府各部门分别制定和印发,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原则上报企事业单位上级主管、安监部门以及所在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要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公安等部门备案。

  (二)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把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作为普及应急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重要内容,组织编写预案简明操作手册,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增强社会公众防灾避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预案组织体系中涉及人员的培训,使其清楚职责、明确任务,熟悉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遇有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利用各类应急资源,实现快速准确应对。

  (三)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水平。应急演练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评价应急预案可行性的有效方式。

  应急演练按照内容可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两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按照应急演练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演练形式,不断增强应急演练的示范性。原则上综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演练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要加强应急演练的评估,及时修正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并在应急预案中适时调整,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四、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应急预案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重要依据,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事关我市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政府执政能力、事关人民群众利益。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预案编修过程中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的落实。要指定预案编修工作具体负责人,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证预案编修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严格时限,高质完成。为确保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统一、高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级各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区县总体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市级各部门应急预案及区县专项、部门应急预案要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企事业单位及基层应急预案要在明年10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制定计划,倒排时间,确保预案编修工作按时完成。

  (三)周密组织,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具体指导全市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有关委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管理。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预案编修,特别是基层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检查,保证应急预案在基层的全面落实。要及时掌握预案编修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应急预案的实施。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好预案编修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预案编修工作的全程跟踪、及时指导和督促落实,有效推动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全面建设。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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