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2

闽科社函〔2012〕54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科技部、财政部将启动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集先进科技成果,组织编制《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为了争取我省科技成果进入科技部目录指南,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先进科技成果的推荐工作。

  一、科技成果推荐的基本要求

  1、方向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满足科技惠民计划支持范围及重点(详见科技部《通知》的附件一)。

  2、先进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在技术性能、运用操作、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3、成熟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基本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工程实例检验的优先录用。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推广。

  二、推荐材料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根据科技部《先进科技成果征集范围及重点》(详见科技部《通知》的附件一)认真组织成果持有单位填写和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详见科技部《通知》的附件二)

  2、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

  上述推荐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成果持有单位公章。

  三、推荐程序与时间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填写《先进科技成果推荐汇总表》(详见科技部《通知》的附件三)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先进科技成果推荐汇总表》、《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一式三份,汇总寄送至我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按征集领域将电子稿发至以下联系人:

  蔡光玉  87881286  cgy@mail.si.net.cn(公共安全领域)

  王伯瑲  87883248  wbq@mail.si.net.cn(生态环境、城镇发展、公共安全之食品安全领域)

  陈昭君  87868019  czj@mail.si.net.cn(人口健康之临床医疗和转化医学、医疗信息化、公共卫生领域)

  喻燕萍  87883255  yyp@fjkjt.gov.cn(人口健康之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领域)

  俞秀红  87883255  yuxh123456@yeah.net(人口健康之医疗器械、全民健身与健康服务领域)

  附件:《关于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

  (可从科技部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5/t20120516_94442.ht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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