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遵义市人民政府 湄潭县人民政府 科技合作协议书》(简称科技合作协议书)和《湄潭县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围绕湄潭县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合作创新,重点开展茶叶等特色产业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共同推进湄潭县茶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现将申请2012年湄潭县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科技专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内容
1、茶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研究;
2、茶叶生产加工标准化以及茶叶机械、成套装备研发与利用;
3、茶叶、优质米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
4、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工程;
5、 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及茶农技术“二传手”的科技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服务能力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研究内容必须在《科技合作协议书》支持的重点范围之内,否则不予受理。
(二)项目实施期限一般在2年以内。
(三)项目申报主体是在湄潭县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其以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技术依托,突出科技合作(申报项目须提供双方有效合作协议)。
(四)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时间内,承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科技类别的项目未验收,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项目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湄潭县域内的茶业或其它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申报项目须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四、项目评审立项
(一)省市县科技合作项目原则上一年评审一次,申报单位向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科技合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考察,经初评和筛选后由科技合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根据专家评审建议提出年度支持项目意见。
(二)项目评审。经专家审查、评估通过的项目实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市科技部门备案,并下达立项批复、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
(三)申请单位请认真阅读《科技合作协议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了解2012年湄潭县茶叶等特色产业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资金的性质、来源渠道、配置额度、投入比例等内容要求。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
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单位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申报项目,保证项目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对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如有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科技业务股
联系人: 付辉灿 陈义梅
联系电话: 3230327
电子邮箱: mtkjj000@163.com
湄潭县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