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科技惠民计划
先进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及单位:
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发挥科技创新在基层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公开征集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组织编制《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简称《目录指南》),作为科技惠民计划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南和备选成果平台。请你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结合征集范围和重点认真组织推荐,尽快报送先进科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科技成果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方向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满足科技惠民计划支持范围及重点(见附件一)。
(二)先进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在技术性能、运用操作、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三)成熟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基本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工程实例检验的优先录用。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推广。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填写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二),推荐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
(二)填写推荐科技成果汇总表(附件三)
(三)附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
推荐表及相关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成果持有单位公章)、汇总表(一份,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至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一份)。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2年6月10日。
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李孔燕、闫树国 0471-6293960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1501室
附件一 征集范围及重点
附件二《目录指南》科技成果推荐表
附件三 推荐科技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