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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大讲堂"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1    浏览次数:2

  为落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提高我市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突出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科技创新政策,市科委决定于8月23日,举办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主题的第二次"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大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2013年8月23日(周五),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市科委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三、参会人员:首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代表;部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区县科委负责人。

  四、名额分配:滨海新区企业家15人、其他区县企业家各4人;区县科委负责人(含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科技局)各1人。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科委接到通知后,组织落实好本区县参会的企业家,并于8月22日(周四)中午12点前,将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科学学所,传真电话:24324835。

  自愿参加会议的企业家,可通过本区县科委报名或直接与市科委预约参加会议,

  联系人:科学学所 陈金梅 联系电话:24324835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董怡 联系电话:58832856

  

  附件:“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大讲堂”报名回执

  市科委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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