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项目承担单位,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促进我省国家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获得预期效益,根据《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12-2014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2年项目的验收
依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2014〕字37号),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和验收材料准备工作。自行选择一家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进行项目审计,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审计报告;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表》及相关附件的网上填报,并向我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11月底前由我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支付。
二、关于2013年项目的监理
依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2014〕字38号),我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监理工作。每个项目指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到实地进行监理(见附件2),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报《项目监理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项目监理表》数据进行审核,11月底前向我厅提供监理情况报告,并做好项目经费管理的后续指导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项目监理表》及相关附件的网上提交,并将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理费用由省科技厅支付。
三、关于2014年项目的管理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精神,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到省级,由省级科技主管会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已联合下达2014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我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相关业务指导服务,并实施项目监理。
(一)项目合同书的签订。每个项目由我厅指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见附件2),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合同书经费预算的编写。项目承担单位于10月10日前通过“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168.160.193.51:8080/nzzhpt/login.jsp)网上填报提交项目合同书,经我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合同书一式6份送我厅审签盖章(项目承担单位、省科技厅各留存2份,归口管理部门、指定监理会计师事务所各留存1份)。
(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书约定的任务和目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填报项目监理材料,按时完成项目验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财务指导和监理,2015年10月底前向我厅报告项目监理情况;项目合同到期前1个月向我厅报告项目监理总体情况;如发现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存在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厅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理费用由省科技厅支付。
请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按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工作。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俞 峻 87054085
朱德其 87055374
丁峥嵘 87054057
叶祥发 87054033
附件:1.浙江省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监理和财务指导分工安排表
3.项目验收申请表格式
4.2012年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5.2013年项目监理材料要求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22日
附件4
2012年度国家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内容
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二、验收材料
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以下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写并签字盖章);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4.附件(包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5.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及相关照片。
项目验收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送给项目承担单位,经激活后使用直至系统关闭,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验收材料与上报的书面验收(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网上提交,同时向我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附件5
2013年项目监理材料要求
一、监理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监理材料
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以下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3.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项目监理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送给项目承担单位,经激活后使用直至系统关闭,提交的书面监理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监理材料与上报的书面监理(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监理材料网上提交,并将书面监理材料(一式2份)报省科技厅农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