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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3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委对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截至2013年9月30日,天津市科技计划所有在研的项目(不含周转资金项目),包括项目单位已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但未收到结项确认书的项目。

  二、 填报说明

  1.从市科委网站主页右侧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9.114.96/platform/),点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另外,市科委将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用户名和密码至项目负责人手机。

  2.项目单位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相关数据时间节点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说明。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1。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

  5.打印年度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高校为学院)盖章,上级主管单位(高校为科技处)审核盖章。无上级主管单位的项目由区县科委审核盖章(滨海新区项目由所属功能区科技局审核盖章)。

  三、 材料报送

  项目单位将年度检查材料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并根据项目主管处室报送纸质版材料,项目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具体包括:

  1.《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件一份。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中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一式三份。

  4. 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文字说明。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请注意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时效性。

  四、 时间安排

  1.在线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系统” 并上传签字盖章材料的截至时间为10月21日。

  2.报送年度检查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五、 相关要求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拒报的项目单位,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诚信记录、通报、停拨经费、终止项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者市科委今后将依据诚信记录不再受理各类项目申报。市科委将根据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填报情况,随机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附件:

  1.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总结报告要求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3.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

  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

  2013年9月18日

附件1: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项目总结报告要求.doc
附件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3: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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