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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性周转金(无息借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8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科委(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科委《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性周转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征集2013年度政府性周转金(无息借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由外省市引进,在本市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两年(2011年10月1日后注册企业),并先行获得我市的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2、项目符合市“十二五”规划重点支持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的方向;优先支持引进海外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具有创新驱动、科技驱动增长的企业。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项目不予支持。

  3、企业具有真实的资金需求和可预期的资金偿还能力,优先支持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成长速度快的科技企业。

  4、企业应具备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周转金)项目基本条件。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政府性周转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期限不超过2年。支持的额度不超过公司实收资本的50%,且不超过机构股权投资的资金额度。最高支持资金10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各单位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向所在区、县科委(局)申报,由区县科委(局)组织区内本年度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由区县科委(局)推荐到市科委。

  2.市科委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材料报送

  1. 装订要求

  原件一式八份。在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加盖所在区县、集团等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按顺序装订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用订书钉简单装订成册,不得将A4纸裁边,不要任何形式的包装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 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10月14-15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17:00。

  3. 材料报送地址

  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增进道28号鑫银大厦2001-2003室)。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委科技金融处:曹建胜58832957

  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盛夏58785818-8031

  附件:申报材料格式。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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