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2013〕58号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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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13〕58号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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