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划院评估“十一五”大气污染物减排成效 减排减掉近半二氧化硫

发布日期:2013-10-16    浏览次数:3

  编者按

  “十一五”期间,如果没有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会怎样?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以下简称“环境规划院”)近期组织专家对“十一五”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环境效果进行了回顾性评估,形成了《“十一五”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效果回顾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国环境报今日对《报告》进行详细解读。

  ◆中国环境报记者 史小静

  如果不减排,大气环境质量会是什么样?

  《报告》显示:如果未有效实施“十一五”期间各项减排措施,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高达3422.84万吨,比2010年实际排放量增加56.64%,比2005年实际排放量增加34.26%;

  2010年全国陆地硫沉降总量将由676.32万吨增加到1003.24万吨,全国酸雨污染面积和发生频率将大幅增加;

  2010年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中硫酸盐浓度将由4.86微克/立方米上升到5.79微克/立方米,全国PM2.5污染将进一步加剧;

  2010年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浓度将由47.4微克/立方米上升到50.47微克/立方米,上升幅度为6.48%,PM2.5年均浓度不达标城市将由现在的264个增至282个,灰霾污染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实际减排量大,削减比例为何小?

  《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1237.74万吨,将2005年的2549.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降至2010年的2185.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净削减比例为14.29%。

  然而,为什么1237.74万吨二氧化硫的巨大减排量,净减排量却只体现了14.29%?

  《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GDP总量由2005年的18.49万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0.15万亿元,能源消费总量由2005年的23.60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0年的32.49亿吨,其中煤炭消费总量增至31.22亿吨,增幅高达34.67%。火力发电、粗钢产量分别增加了62.74%、80.4%,有色、石化、水泥等产业规模也大幅扩张。

  有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1100万人,节能降耗指标低于目标0.9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预期0.5个百分点。这些因素的叠加,大大偏离了“十一五”规划的减排基准情景。

  对此,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认为:“我们绝大部分工作是在抵消污染物的新增量,是‘擦屁股’。”

  1237.74万吨的减排任务量,要远大于14.29%体现出的减排量,新增量过高掩盖了减排成果。

  仔细分析,“十一五”期间1237.74万吨的实际减排量,占2005年2549.4万吨二氧化硫基数的48.6%,而873.44万吨的新增量占实际减排量1237.74万吨的70.6%。也就是说,“十一五”的实际减排量是在原有基数上减少近50%,减排工作的70%是在减少新增量。

  如《报告》所说,“十一五”期间,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的急剧攀升及产业规模的扩张,带来的二氧化硫增排量高达873.44万吨,给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1990年到2000年,新增了约4亿吨的煤炭消费量,而从2000年到2010年这10年基本上每两年就增加4亿吨。这么快的增速,这么大的污染物排放量,使环保工作很难做。”吴舜泽感叹,“过去总说资源环境代价过高,这就是一个具体的体现。”

  既要控增量又要减存量。吴舜泽认为,控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增污染,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果,是我国新时期污染减排面临的首要任务和最大困难。

  如何看待减排成效?

  国家“十一五”规划把污染物总量减排列为约束性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各减少10%。2011年8月,环境保护部通报,我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部完成。

  然而,面对很多地区严重的灰霾天气,公众对环保成效存在质疑。

  吴舜泽认为,虽然我国区域及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但这并不能掩盖“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及其带来的环境效果。

  他提出,认识我国的环保形势,讨论总量控制的成效,必须放在我国的社会经济、资源能源消耗背景下来看,不能孤立地谈环保工作的成效,要有动态的、相对的、综合的观念。

  他举例说:“不能单就海河断面水污染物浓度是否达到功能区要求来说环保工作做得好不好,要具体考虑是丰水年还是枯水年、生态流量是否得到保障、用水与排水变化等因素,同时还要看污染物排放量及水体中污染物浓度是否相对有所改善。”

  他同时认为,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是有关联的,“十一五”的总量控制对环境质量的改善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但是污染物新增量的扩大淹没了它的成效,公众对环境需求的快速增长也抵消了它的预期。

  他建议,在今后的污染物减排工作中,要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建设,特别是电力、钢铁、水泥三大行业。

  研究组成员许艳玲补充说:“应加快出台新建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落到实处。”

  工程减排还有多大效益空间?

  吴舜泽对“十一五”减排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

  一是抓政府责任落实。通过总量控制和流域考核等,使地方政府对环境负责。他指出:“过去也说负责,但没说怎么负责,通过‘十一五’减排实践,上上下下都明白。‘十一五’期间政府对环境目标负责是很好的制度创新。”

  二是环保投入加大。“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环保累计投入超过1666.53亿元,是“十五”投资的近3倍。

  三是以脱硫电价为代表的经济政策的综合利用,需要继续持续作用。

  “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实施了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燃煤电厂脱硫等环境保护十大工程,治污减排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发展。

  《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火电行业脱硫机组安装容量为5.78亿千瓦,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2010年的82.6%。

  环境规划院相关研究显示,工程减排对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贡献最大。二氧化硫工程削减量占全部削减量的67.2%,其中电厂脱硫工程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占总削减量的59.5%。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保障了“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对于工程减排取得的巨大成绩,吴舜泽举例说:“2005~2012年7年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1949~2005年的1.5倍。这么大的工程‘砸’下去,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历史欠账,这对减排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未来的经济发展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但他认为,在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中,将减排动力从末端治理的工程减排向前端转移才是重点,也是难点。

  吴舜泽说:“‘十一五’期间,以工程措施为主是由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火电行业,这个行业的排放基数比较大,环保设施底子薄弱,工程减排好启动。”

  他同时表示,但这也意味着‘十二五’、‘十三五’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潜力收窄,需要进一步拓宽减排领域,加快钢铁、石化等行业的脱硫设施建设以及工业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更要触碰老大难的问题,如燃煤消费总量控制、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提高等,这些相当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硬骨头战役。

  成效评估的依据何在?

  在总计18页的《报告》中,有长达2/3篇幅的数据图表,详尽地列出了“十一五”各项指标减排前后的对比。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院长洪亚雄首次提出采用“有(实际减排情景)—无(不减排情景)”对比的情景分析法评估大气污染物减排的环境效果,这一方法剥离了新增污染物排放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真实反映了污染减排的实际环境效果。

  对于数据来源,许艳玲解释说,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官方公布的环境统计数字,二是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部长期以来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提供技术支持,积累了多年的大气污染物减排数据。

  专家组成员、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部薛文博博士介绍说,《报告》基于多年来为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技术支持的工作基础,建立了分年度、分行业、分区域、重点源空间落地的大气污染源数据库,采用WRF-CMAQ模型模拟得出评估结果。

  薛文博指出,《报告》所采用的WRF-CMAQ空气质量模型为国际先进的、美国环保局法定的空气质量模型。在国内,曾在世博会、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中多次应用。此外,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部基于WRF-CMAQ模型已经建立了国家“污染减排”与“空气质量”响应模拟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环境效果预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空气质量目标可达性分析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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