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计财〔2012〕91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发办,省农垦公司:
2012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年,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提升园区水平,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相对集中连片,关中地区园区规划面积要达到5000亩以上,陕南、陕北面积要达到2000亩以上;
(二)产业集中度高,重点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
(三)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生产环境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主导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化要求;
(四)生产组织方式先进,形成“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农户”等形式的生产格局;
(五)支撑服务体系健全,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网络配套、功能到位;
(六)产业体系较为完善,具有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服务网络;
(七)园区建设主体明确,必须是以生产、加工、销售或技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
二、申报范围及补助标准
全省范围内,以县为单位,符合条件的涉农县(市、区)均可申报。本次园区项目拟认定100个,每个园区拟补助1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0万元,市县配套5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与财政、发改、扶贫、农发等部门协商后,对符合条件的园区按照《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编写大纲》(见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联合推荐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各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发改、扶贫、农发等部门做好园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初审合格的园区进行分类汇总后,于2012年6月15日前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农发办。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园区项目的申报、认定、建设,按照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由省园区办牵头,根据整体任务和标准,统一申报认定,统筹资金落实。农业、发改、扶贫、农发等部门加强沟通,由本级政府审核后上报。
(二)为实现全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凡未认定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地)的涉农县(市、区)优先安排,已认定过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基地)的县(市、区)择优安排。本次项目申报每个涉农县(市、区)不超过2个,省农垦公司不超过3个。
(三)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精神,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时,实施单位要与所在县级扶贫主管部门签订扶贫责任书,明确责任,提出对项目区及周边低收入农户的扶持措施。
(四)上报项目时应将市级上报正式文件、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一式10份)和相关附件及电子文本等申报材料抄送省园区办。
联 系 人:郭 航
联系电话:87343100 13201849808
附件:1、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编写大纲
2、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3、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情况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编写大纲
第一章 规划纲要
概要说明园区名称、园区类型、主导产业、区域范围、规模面积、总体目标、规划年限、主要内容、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等,同时简要说明园区建成后,所能发挥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
第二章 背景及必要性
主要说明园区建设的政策背景,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阐述园区建设对本区域“三化同步”产生的推动作用,及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农民收入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 建设条件及现状
阐述园区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等条件;对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现状,企业或经合组织参与程度,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应用等现状进行准确分析和客观评价。
第四章 市场分析
简要分析园区产品的目标市场和消费定位,为园区建设提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园区产品销售方案。
第五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重点说明园区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发展定位及发展目标。以此明确园区发展的目标定位。
第六章 规划内容
说明园区全面规划和总体布局,明确规划主要建设内容,确定规划功能分区,明确功能定位、发展布局。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现行市场价格,估算园区建设总投资,按照规定比例,完成资金筹措,明确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章 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
主要阐述在园区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组织管理机制、运行保障措施及政策支持。
第九章 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初步估算出园区实施的财务评价,分析其实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