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经请示市有关领导同意,并经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市中小企业协会与天津日报传媒集团《每日新报》合作,开展“渤海银行?2013天津中小企业风云榜”(以下简称“风云榜”)活动。为推动风云榜活动顺利开展,根据津中小企[2013]42 号文件,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风云榜上榜企业(机构、个人)认定活动路线图
(一)“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认定活动路线图。
1、“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的认定主要有“区县不限额推荐、专家初选入围、媒体广泛宣传、收集媒体反馈、专家综合认定”五个环节,认定的具体路线图是: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从本区县中小企业中选拔具有崇高的价值追求、出类拔萃的素养、卓越的领导才能,能在复杂的环境中取得巨大成就,享有较高行业美誉度;在某一领域、行业具有一定权威,享有一定声誉和社会影响并在科技、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现职董事长、总经理,作为十大创新领军人物候选人,向活动组委会不限额推荐;
→专家评议后向媒体推介入围30名人选;
→媒体公布并广泛宣传入围创新领军人物候选人事迹;
→专家参考推荐标准、媒体反馈、创新领军人物候选人知名度、影响力及企业科技创新成就等因素,认定“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
→报主管部门审定“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上榜名单。
2、“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的认定,兼顾区域及行业代表性。
3、未进入“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的其他20名候选人获“天津中小企业创新领军人物”称号。
(二)“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最成功中小企业创业者40名)认定活动路线图。
1、“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的认定主要有“区县限额推荐、专家初选入围、媒体广泛宣传、收集媒体反馈、专家综合认定”五个环节,认定的具体路线图是: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选拔优秀的创业者,并汇总本区县有关单位推荐及创业者自荐情况,向活动组委会限额推荐;
→专家评议后向媒体推介入围人选;
→媒体公布并广泛宣传入围创业者创业事迹;
→经专家参考推荐标准、媒体反馈、创业事迹三个因素,认定“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
→报主管部门审定“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上榜名单。
2、“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的认定,既考虑创业者的创业成就,又要考虑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兼顾区域及创业者类型的代表性。
3、“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仅限于在创办中小企业的创业者中认定;不包括创办非企业性质其他产业的创业者。
4、各区县推荐的参考名额是:滨海新区6名,其他区县各2名,其他单位、部门4名。
(三)“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100家)认定活动路线图。
1、“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的认定主要有“区县推荐入围、收集企业数据、静态数据核算、动态定性分析、排除否决因素”五个环节,认定的具体路线图是: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筛选符合入围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汇总本区县企业自荐情况,按参考名额的120%向活动组委会推荐;
→组委会工作人员收集、汇总区县推荐企业相关数据送交专家组;
→组委会专家组对企业三项数据按规定进行加权平均,排出顺序;
→对企业未来三年成长性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前100家企业;
→将列前100位企业名单送有关部门(司法、安全、环保、税务、银行征信系统、质监、海关)核实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涉税、刑事诉讼、不良征信记录、行政处罚);
→产生“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100家)候选企业;
→报主管部门审定“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上榜企业名单。
2、自荐企业或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拟推荐企业,均需由企业填写《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自(推)荐表》,经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活动组委会推荐。
3、在“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认定过程中,对企业所有信息(含各项数据)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一律不向媒体公布,最终揭晓的上榜企业名单不排顺序,只公布企业名称及所在区县,不公布任何数据。
4、各区县推荐企业的参考名额是:滨海新区25家,市内六区各4家,新四区及宝坻区、武清区各6家,蓟县、宁河、静海各5家。
(四)“天津中小企业服务之星”(最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30家)认定活动路线图。
1、“天津中小企业服务之星”的认定活动主要有“服务机构自荐、行业专家审核、行业协会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四个环节,认定的具体路线图是:
自荐(或协会推荐)参与“天津中小企业服务之星”认定的各类服务机构,填写《天津中小企业服务之星自(推)荐表》报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专家提出初审意见;
→各行业协会提出推荐意见;
→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报组委会,认定为“天津中小企业服务之星”。
2、七类服务机构分属不同行业,相关行业协会在初审时,可参照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标准,增加条件,调整权重。
3、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三类服务机构主要以客观数据作为认定标准;其他四类服务机构除客观数据外,同时考核服务中小企业取得实效的典型案例。
二、活动进程安排
(一)启动宣传。10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风云榜活动,同时在各媒体广泛宣传。
(二)部署推动。10月10日新闻发布会后,随即召开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协商会,通报风云榜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以印发文件方式向各相关协会通报风云榜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三)采集信息。10月15日至10月31日,通过各区县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两个渠道,收集部门(协会)推荐信息,同时开展实地考察调研。推荐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四)舆论宣传。10月20日至11月15日,以《每日新报》为主,利用多种媒体,对推荐的候选人(企业、机构)进行广泛宣传;
(五)审核认定。11月2日至11月12日组织专家对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审核、认定,形成拟上榜名单,报有关部门及市有关领导批准。
(六)揭晓公布。“渤海银行?2013天津中小企业风云榜” 11月15日结束审定,适时召开正式揭晓晚会,请市有关领导为上榜企业(创新领军人物、创业者、机构)授牌、颁奖。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自(推)荐表和相关文字信息,均以电子版和纸质资料两种形式报活动组委会。
(二)活动组委会联系办法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邮 编:300171
联系电话:24305128 传真:24303412
联 系 人:杨 婕 13920756191
訾亚榕 18920619955
邮 箱:tjzxqyxh@tjzxqyxh.com
附件:
1、“天津中小企业十大创新领军人物”自荐(推荐)表.doc
2、“天津中小企业创业之星”自荐(推荐)表.doc
3、“天津中小企业成长之星”自荐(推荐)表.doc
4、“天津中小企业服务之星”自荐(推荐)表.doc
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