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省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条例》中部分内容已与现实需要和上位法规定不相适应,为此,我们拟对《条例》进行修订,并将其申报为省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为切实做好修订工作,解决好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通信地址:河北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石家庄和平西路457号,邮编050071)。联系人及电话:吴志鸿、罗志强,87908253,高杨,8780362。
电子邮箱:
hbsajjfgc@163.com。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