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5    浏览次数:1

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经信委科技处:

  根据我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苏财工贸〔2012〕61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精神,现就2012年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重大质量攻关项目的申报要求另行安排):

  一、申报条件说明

  1、近三年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是指2010年、2011年、2012年;

  2、企业技术中心最新评价分是指参加2011年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评价结果(评价分在70分以上的企业名单附后,2010-2011年新认定企业不包括在内)。

  3、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技术创新项目主体应为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中确定的重点产业链的骨干企业。

  二、《申报通知》附件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中有关内容说明

  第六项“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第七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第2、3、4、5条,即:“企业投资项目须提供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项目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项目需要具有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需征地项目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此二项有关内容可视情况报送。

  三、项目由各省辖市经信委科技处统一组织。请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认真汇总,进行初审挑选,填报《申报通知》附件3表,同时填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四、各申报企业必须填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清单》(见附件)。

  请你们及时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同时将本地区企业创新能力项目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报我处。

  联系人:朱乾、唐世洁,电话:025-83392940。

  附件:1、2011年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分70分以上企业名单

  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表

  3、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清单

  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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