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经信委、信电局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苏财工贸〔2012〕61号)有关要求,现对重点软件产品项目(A7)申报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支持重点
2012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提升软件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作用为目标,突出软件产业的重点领域予以集中力度扶持,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围绕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和重点产品予以重点支持。具体领域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补助和奖励的支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配套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若申报单位性质为企业,其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
2、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人才队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主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3、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十二五”规划发展重点,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竞争力强,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软件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原则上须纳入省经信委经济运行统计体系,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初创型软件企业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市场前景好,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5、信息安全类项目的产品应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密码类产品应具有国家密码局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6、使用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奖励,由使用服务的软件企业通过“江苏虚拟软件园”扎口申报。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分补助类和奖励类)(见附件2-1和2-2),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申报补助类项目。
1、项目申报书(补助类);
2、营业执照复印件。软件企业请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3、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最近三年(2009、2010、201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对于初创型企业,应对照规定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奖励类项目。
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1)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50亿元或100亿元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企业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最近三年(2009、2010、201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必须与报软件企业年审的审计报告一致)。
(2)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剥离组建或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③剥离并独立组建企业的,出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最近二年(2010、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④园区引进国内外骨干企业的,出具注册资金到位证明、相关财务审计报告、软件百强企业证明材料和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等。
2、提高产业载体建设水平奖励
(1)“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批文;
③2011年度经认定的培训人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④使用和支撑省级软件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
(2)“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示范园”和 “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示范园”和 “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批文。
3、使用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2011年服务合同复印件;
③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④使用公共服务补助汇总表。
4、资质认证奖励。
(1)申报补助项目并申请CMMI、ISO27001认证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咨询认证合同书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③CMMI(或ISO27001)证书及2张SEI CMMI课程证书;
④2011年度经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⑤各市(县)主管部门对企业CMMI实施成效的推荐意见。
(2)申报补助项目并申请金慧奖奖励
①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②获奖批文;
③金慧奖证书复印件;
④金慧奖软件产品销售情况介绍。
五、有关要求
1、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我委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凡本年度已申请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申报我委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获得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行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获得2011年及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其项目单位不得申报2012年度支持项目(纳入“江苏省十百千亿软件企业培育计划”内的企业、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改造项目、获得金慧奖产品的项目除外)。
2、请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苏财工贸〔2012〕61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坚持规范操作,严格审查材料,确保项目的质量与真实,并对项目作出客观评价后,填写《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出具推荐意见。
3、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项目申报书》的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其他要求上报的附件纸质材料可以另附。网上申报采用集中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各地主管部门审查后同意向省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时间为6月20-30日,申报网址为http://218.94.6.174。
特此说明。
附件1、201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重点
附件2-1、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补助类)
附件2-2、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奖励类)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1
201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础软件和云计算
嵌入式操作系统,嵌入式数据库和各类中间件,云计算基础软件、云计算关键技术、云计算应用软件、云计算重点应用平台、云计算安全技术的研发、应用。
二、工业软件
制造业过程管理和控制软件,产品设计研发和企业经营管理软件,工业装备的嵌入式软件(含制造业企业自行设计、自主研发、经登记认定的应用于本企业产品的嵌入式软件),监测监查、分析诊断、污染控制处理、智能生产、节能减排、低碳环保装备的管理软件与集成系统,工业软件的应用示范。
三、信息安全软件
基于国产软硬件的安全电子文档的软件系统(党政机关及重点经济领域的应用),信息安全系统及工具的开发,网络安全系统的开发。
四、重点行业应用软件
智能电网(含新能源管理)、智能交通、通信、海工船舶等重点行业的支撑和应用软件。
五、软件技术服务和平台系统
软件测试与服务系统、SaaS软件、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面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支撑服务软件;面向行业和区域应用,提升行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公共技术平台;面向民生,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网络信息服务
互联网精准搜索系统,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应用平台软件,特色电子商务系统,二维码系统及应用,基于北斗系统的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
七、数字内容服务
3D视频图像处理系统,场景数字化仿真展示和还原处理软件,三维虚拟数字内容软件,数字内容音视频智能处理,动漫和网络开发支撑软件。
八、三网融合技术和应用系统
三网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融合业务应用系统,网络支付系统,家庭智能网关、智能终端应用软件。
九、奖励类项目
1、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团队专项奖励
对纳入省委组织部“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的软件服务业、物联网人才团队的企业,对其团队主持的企业重点项目给予奖励(已申报结束)。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软件服务业企业奖励
对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的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和10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中5%可由企业用于对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有突出贡献个人的奖励。
(2)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鼓励大型企业剥离并组建独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两年内新组建企业的软件销售规模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对其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引进国内外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跨国公司或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在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区内设立到位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且正常运转一年以上的首个独立法人公司或研发中心,对所在园区给予一定奖励。
3、提高产业载体建设水平奖励
(1)对获得“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称号,年培训规模2000人以上、培训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
(2)对获得“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示范园”和“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的单位,一次性给予一定奖励。
4、鼓励使用公共服务平台
软件企业使用“江苏虚拟软件园”的公共服务,按不超过服务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
5、资质认证奖励
对通过CMMI认证、ISO27001认证,尚未获本专项奖励的软件企业,不再单独奖励,企业申报本指南补助项目并获资助时,按原有标准增加奖励金额;对获得上年度金慧奖的企业申报本指南项目并获得资助时,每个企业增加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