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物联网专项(C类)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次数:1

各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 苏财工贸[2012]6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物联网专项(C类)项目的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C1)

  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2012年度重点支持智能医护、智能农业、智能交通物流、智能节能环保、智能家居安防五个重点领域。鼓励企业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运营商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鼓励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资金配套支持。

  按照顶层设计和总体方案的要求,示范工程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技术要求

  (1)采用云计算平台、分布式架构和模块化设计,安全可控。具有可配置性、扩展性、兼容性和持续升级能力,能够适应用户规模增长、新应用配置和新业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2)在应用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研发和应用一批制约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的关键技术。

  智能医护:研发和应用智能医护领域低成本、便携式、可穿戴数据采集,智能分析专家系统,低成本健康医疗模式发现与推广,数据融合与业务协同等关键技术。

  智能农业:研发和应用低成本农业用新型传感器、农业传感器节点接口标准化及互操作协议、自组织网络部署与信息传输、海量数据传输与处理等关键技术。

  智能交通物流:研发和应用多传感器集成和数据融合、可伸缩分布式GIS中间件、智能交通诱导与控制、高精度移动对象感知、海量数据安全传输与存储检索、低成本溯源与防伪等关键技术。

  智能节能环保:研发和应用多指标智能监测传感器、污染空间分析模型建模、海量数据采集与融合、智能信息处理与业务支撑平台、企业服务总线(ESB)等关键技术。

  智能家居安防:研发和应用中间件与应用平台、网络应用代理、家庭网关、异构网络互连与互操作、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视觉检测识别与异常行为识别、视觉传感智能分析一体化、视频数据处理与挖掘、目标检测、跟踪与分类、多摄像机数据融合等关键技术。

  2、应用示范要求

  智能医护:应当至少支持社区居民医护、公众健康服务、紧急救护服务、重症监护及救治、院内治疗(含人员、设备、药品、器械等的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智能农业:应当至少支持大田作物(粮食、果园等)、设施作物(蔬菜、花卉、食用菌等)、设施畜禽水产养殖、农业机械优化调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溯源、农业资源与环境、智能农业展示与互动体验等方面的应用。

  智能交通物流:应当至少支持智能交通系统优化服务、交通信息服务与运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监测与预警、智能物流仓储与运输、物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溯源等方面的应用。

  智能节能环保:应当至少支持环境和工业过程(水、气、噪声、核与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土壤等)智能监控与应急处理、能源高效管理(开发、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应用。

  智能家居安防:应当至少支持家居、安防、楼宇等方面的应用。

  3、标准规范制定要求

  (1)标准制定应符合各领域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发展趋势,按照“框架明晰、自主可控、共性整合、个性兼容”的思路,推动共性基础标准的融合与完善,研究制定面向具体业务的应用服务规范。

  (2)标准规范的制定在考虑技术和应用要求的同时,要充分结合行业现有条件,具有良好的可实施性。

  (3)标准规范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4、时间进度要求

  示范工程建设一般要求在一年之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对于需重点建设、滚动支持的示范工程,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提出,并在方案中明确进度计划和时间节点。

  5、资金要求

  承担方应有能力投入相应的资金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三分之一,申请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二)物联网和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C2)

  项目申报单位拥有相关产品研发的基础、环境及产业化能力,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通知中的支持重点和要求。申请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认真填写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物联网和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C1类)由省辖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统一扎口,推荐上报。无锡推荐上报的项目不超过7个,苏州、南京推荐上报的项目不超过5个,其它各市推荐上报的项目不超过3个。

  (二)请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苏经信综合〔2012〕426号、苏财工贸〔2012〕61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坚持规范操作,严格审查材料,确保项目的质量与真实,对项目作出客观评价后推荐上报,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附件3)。

  

  

  联系人: 李剑澄 025-83348946

  韩小平 025-83348948

  电 邮: hanxp1962@163.com

  

  附件:1.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

  2.物联网和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C1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doc
C2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doc
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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