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计〔2012〕93号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2〕14号)要求,我委拟开展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原则
(一)突出重点,优先支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基础工程。重点推进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能力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二)注重引导,突出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建设。重点保障粮食主产区、“菜篮子”产品及其他主要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市)的建设投资需求。
(三)严格要求,切实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整合和投资结构优化。坚持以建设规划为依据,以前期工作到位方可列入投资计划为前提,统筹安排明年各类投资需求。原则上不安排中央投资150万元以下的项目。优先安排已列入2012年储备的项目。
(四)着眼长远,加紧储备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先导示范性项目。围绕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促进经营组织形式创新,超前研究谋划和储备一批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产业化的示范先导性项目。
二、项目储备范围
(一)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1、新增千亿斤粮食高标准粮田项目。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产粮大县范围,建设田间工程项目。各地参照2012年建设规模及投资标准申报,单个项目申报1-2万亩高标准粮田项目,总投资500万-1000万(中央与地方为1:0.25)。
2、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各地参照2012年建设规模及投资标准申报,全省每年约安排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1万亩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总投资600万(中央与地方为1:1)。
3、旱作节水农业示范项目。按照《全国旱作节水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08-2010)》,继续将已储备的赣榆县、贾汪区、响水县等3个旱作节水示范基地项目申请列入2013年投资计划。
4、棉花生产基地项目。在已列入《棉花优势区域发展规划(2008-2015年)》、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生产大县(场)建设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各地参照2012年建设规模及投资标准申报,全省每年约安排1-2个项目,单个项目投资600万(中央与地方为1:0.5),各地视情况申报。
(二)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国家从2007年开始实施该类项目,主要按照养殖场(小区)年出栏规模分四个档次补助。全省规模约1亿元,各地参照2012年建设规模申报。
2、奶牛养殖场(小区)项目。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该类项目,主要依据养殖场(小区)年存栏规模分三个档次补助。全省规模约2000万,各地参照2012年建设规模申报。
(三)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主要是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根据《全国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规划(2011-2015年)》,该类项目主要扶持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确定的,对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处于濒危状态、亟需保护的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各地参照往年建设规模及投资标准申报,全省每年约安排2个项目,单个项目投资约280万元(中央与地方为1:0.4),各地可视情况申报。
(四)全国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主要是农村沼气项目,重点安排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全省规模约1亿元,各地参照2012年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申报。
(五)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工程。根据《江苏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规划(2011-2013年)》要求,结合省级“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2013年将申报约300个乡镇。各地可参照省发改委、省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抓紧开展2011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此类项目应由各县、市发改委批复后再申报。
2、种子、植保和养殖业良种工程。根据农业部要求,我委已拟定申报指南,各地按照指南要求申报(附件1、2、3),需由各市、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单独正式行文。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抓紧开展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已下发申报通知,各地按要求申报,需由各市、县(市)发改联合农业部门行文。
(六)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根据《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年)》,重点在南京、镇江、扬州市所辖的18个县(区)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全省每年规模约1200万,各地可参照2012年申报指南要求的建设规模和投资申报(中央与地方为1:0.2)。
(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重点安排良种繁育和优势特色2个专项,包括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秸秆养畜等6类项目。全省规模约2000万,各地可参照2012年申报指南要求的建设规模和投资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项目储备。请各地认真研究国家投资方向和相关规划、政策,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参照往年投资规模,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做到 “申报争取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应以相关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为依据,依照农业部已发布的各类项目行业建设标准,明确具体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建设地点及内容等,并填报《2013年江苏省农业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4),其中养殖业良种工程项目、种子工程、植保工程项目和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项目还需按照各类申报指南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项目不需编制。待农业部正式下发各专项申报指南后,我委将优先安排列入储备库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评审后通过,上报农业部。
(二)认真组织项目审查。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储备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对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要充分说明申报理由并进行排序,列入储备库的项目要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批复、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等有关程序,做到投资计划已经确定,即可组织实施。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项目不得列入储备范围:一是项目单位不符合条件或有关项目因违章违纪行为被我委通报或要求整改,但未完成整改的。二是项目建设土地未落实。三是在建中央投资项目逾期(超建设期限两年以上)未建成的,不再允许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三)全面总结项目成效。目前,省级财政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逐步开展,农业部也将着手组织中央农业投资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各地要以2013年项目储备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分析“十一五”以来中央农业投资项目建设的成效。要积极探索建立推进农业投资绩效考评工作的制度、方法和机制,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发挥等情况对现有中央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考核,全面把握项目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合优化农业投资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升农业投资效益提供依据。
(四)超前谋划新专项。各地要紧紧抓住中央不断加大“三农”投入的重大机遇,在做好现有投资项目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建设需求,围绕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业信息化(农业物联网)等重点领域,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目标,研究谋划一批符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基层农民期盼的新项目。
(五)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市、县(市)农业主管部门认真填报《2013年江苏省农业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进行排序,由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将辖区内(包括区、县(市))《2013年江苏省农业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汇总后正式行文,于6月15日前上报我委计财处,并发送电子邮件至ym@jsagri.gov.cn,同时,本市(县)“十一五”以来农业投资情况总结及整合优化现有农业投资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请单独形成专题报告一并报送。
联系人:计财处,杨曼,025-86263715,ym@jsagri.gov.cn;
科教处,纪康,025-86263817;
园艺处,杨意成,025-86263422;
环能处,汤立斌,025-86263229;
种子站,陈爱辉,025-86263522;
土肥站,王绪奎,025-86263139;
畜牧总站,周国安,025-86263357;
农环站,邱丹,025-86263955;
附件:附件1:江苏省2013年种子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2年植保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13年养殖业良种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2013年江苏省农业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