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科研机构、企业:
自开展自治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申报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进度,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和自主创新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我厅研究,拟组织开展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在同行业中处于技术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近三年获得过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2、在同类企业中研发费用比例较高,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应连续保持在3%以上。
3、有健全的研发机构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重视科技人员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收和引进,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4、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通过竞争发展,形成自主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5、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销售收入和投资收益稳定上升,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6、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了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和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
二、提交材料
1、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
2、创新型企业试点实施方案
3、其它资料: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报表;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如有变更需提交反映变更情况的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及成果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批准文件;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三、报送要求
申报创新型企业试点须各市科技局推荐,申报材料纸制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nxsclqyb@163.com信箱。有关申报的具体事宜请登录www.nxkjt.gov.cn或www.nxpc.org.cn查看。
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6月25日
组织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处
受理单位: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 人:张 冲 杨 浩
联系电话:5066384 5032687
附件:1、创新型企业试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onmousewheel='return img_zoom(event,this)' alt="" src="http://www.1633.com/policy/uploads/allimg/120606/140043Fa-0.gif" />
2、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onmousewheel='return img_zoom(event,this)' alt="" src="http://www.1633.com/policy/uploads/allimg/120606/140043Fa-0.gif" />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