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成〔2012〕110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成〔2010〕110号)精神,为进一步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2012年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省境内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有关科技代理的独立法人或法人内设的,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按《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申报,需报送《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
三、申报名额:各市限报5家,义乌市限报2家,由市科技局负责筛选排序后统一上报;省级各有关单位限报1家。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申报的组织、审核工作,于6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和《2012年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我厅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上报。
联系人:汪彦龙、张李春
电 话:0571-87055829、87055371
传 真:0571-87054080
电子邮箱:wangyl@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书
2.2012年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