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信委(发改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下简称“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已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等有关办法规定,拟开展2012年第二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批资金拟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管理程序、申报材料等,请严格按照“2012年资金使用指南”执行,要求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具体安排
1、所有项目均需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各区县对项目严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项目正式行文推荐,并要求对项目进行排序,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进行标识。各区县推荐项目由各处室审查筛选后委托评审,评审成功率将作为该区县下批项目推荐数量和额度的平衡依据。
2、请各区县于2012年6月15日(周五)前完成本次项目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市经信委规划处。推荐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