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计函〔2015〕137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
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同时,为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现将省科技厅有关工作安排一并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经由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二、各专项推荐工作安排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由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
2、“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2项试点专项,由省科技厅农村处负责。
3、“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3项试点专项,由省科技厅社发处负责。
三、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高新处联系人:孟志国 联系电话:0311-85802776
农村处联系人:曹乃倩 联系电话:0311-85808657
社发处联系人:李 冬 联系电话:0311-85891809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专项指南请从科技部网站下载)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