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外观设计促进行动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工业品外观设计促进行动旨在促进我市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产学研结合,引导设计人员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进行设计,全面提高我市自主品牌产品外观设计水平,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竞争力,由于工作推动方式和外观设计创意大赛组织方式的调整,现对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3年天津市专利资助领取的通知》(津知发〔2013〕14号)、《市知识产权局 市经信委关于举办2013年天津市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意大赛的通知》(津知发管字〔2013〕23号)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标准和奖励政策进行以下调整:

  一、按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取得授权后给予成本补贴的原则,对参加天津市工业品外观促进行动中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意大赛专项分赛的外观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370元/件(按非职务申请及授权实际缴费核算,职务申请也按此标准补贴,不足部分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联合开展天津市工业品外观促进行动,并举办大赛做为促进行动优秀作品展示平台。为贯彻中央及市委有关规定,对获奖人员及单位只保留精神奖励,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取消奖金及其他物质奖励,奖项设置不变。

  以上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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