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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3〕257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火炬统计年度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市开展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火炬统计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请参加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工作。

  二、市科委委托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承担天津市火炬计划统计的具体工作。

  三、统计范围

  1、2011年以来通过复审及新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企业孵化器

  3、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4、国家大学科技园

  5、2009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6、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统计报表及要求

  (一)快报报表

  1、2011年以来通过复审及新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南开科技园、北辰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塘沽海洋高新区)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快报表》。

  (二)年报报表

  1、2011年以来通过复审及新认定的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经济概况、人员概况、主要产品概况、企业科技活动概况、科技项目概况。

  2、2009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需填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3、国家大学科技园需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一览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情况表》。

  4、科技企业孵化器需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

  5、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6、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填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统计上报时间及要求

  1、统计快报:各单位快报统计数据由填报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2月2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2、统计年报:各单位年报统计数据应校验无误后,于2014年2月21日前邮寄或送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同时报送数据电子版(.dbf文件)。

  五、注意事项

  1、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年报报表、统计软件及软件补丁请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首页点击进入火炬统计页面下载;或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网站( http://www.httc.cn)公告栏中下载。

  2、统计年报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上报从统计系统导出的上报数据电子版(.db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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