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高企认定工作过程中,有部分不法人员冒充我市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市科委领导,向企业提出缴纳费用、购买纪念品、购买金银币、刊物收取稿费等诈骗要求。我们已就此类事件做过多次声明和提示,在此,我们再次重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审、公示、备案等过程中均不需要申报企业再提交任何其它材料,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除公示的财务中介机构具有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审计报告资质外,我委从未指定或者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咨询、审计等服务工作。
望有关企业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发现任何有诈骗性质的行为,一经发现后,需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认定主管部门报告。对于进行相关违法活动的人员,我委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疑问请与我委工作人员及时联系。
联系人:段志刚;联系电话:58832829。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