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外函[2012]04号
各有关单位:
我厅于4月份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组织推荐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目前这批项目建议的战略评议工作已经完成。你单位申报的项目已通过战略评审,被确定进入下一轮的技术论证。请你单位按照申报须知(附件1)及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请按申报项目清单中建议的经费额度申请专项经费。
2. 项目名称应通俗易懂,尽量不要出现专业术语的外文缩写,并以“……合作研究”、“……联合研发”等体现国际合作特点的名称结尾,应避免使用“……中心(联盟)”、“……应用”、“……策略”、“……系统(基地)建设”、“……产业化”等名称。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对建议申报清单上的项目名称做相应修改。
3. 如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还未验收)国合专项项目的,原则上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合专项项目。
4.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项目由一个单位牵头、若干单位共同参与,应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等事宜。
5.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二、申报方式
公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通过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第一次使用的,请认真阅读申报中心网页上的“系统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系统从即日起开放,请各单位务必在6月24号之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在线提交,不要集中在系统关闭前填报,以免错过时间。签字盖章完备的纸质材料于7月5号之前报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涉密项目不得在线申报,请登陆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从“文件下载”栏下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离线申报软件进行申报。
有关《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须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单位及负责人的基本条件、责任和义务》请参见省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填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的通知”的附件内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陈晓飞
电 话:0931-8412723
电子邮件:chenxf@gsstc.gov.cn
2.填报项目申报书清单(请联系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3.项目单位及负责人的基本条件、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