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学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4    浏览次数:2

 

 

 

津财会〔201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津财会〔2013〕24号),经过笔试、综合评价及面试环节的综合考核,有31名同志入选2013年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届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式为脱产、半脱产和自学相结合;学员的培养经费由财政资金负担,在培养期间的食宿费自理,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调研、考察、实习、交通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分担。

  本届培养项目自2013年11月份启动,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结业,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颁发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证书。请各学员及所在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证学习质量(具体入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学员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nth="12" day="1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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