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76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建议,于2014年10月24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综合协调处 管晓怡
电 话:0571-87054055
邮 箱:guanxiaoyi@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76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人才是发现人才的人才、保护人才的人才、激励人才的人才,是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科技创新与进步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随着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知识产权人才不足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全省科技(知识产权)系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战略高度谋划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使用,努力把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八倍增两提高”目标任务,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用为本,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人才培育计划,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2.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培养50名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高层次人才,500名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教学和科研、战略研究、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5000名以上从事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中介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骨干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逐步向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到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左右,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能够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工作举措
3.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依托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及重点企业等,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择优选拔若干名知识产权领域的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力争成为国内知识产权领域教育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通过定期组织国(境)外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等,培养、选拔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法律和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和实务技能、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际事务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到2017年,建立一支50人左右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队伍。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4.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的开发力度。依托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每年重点培养1000名左右,熟悉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法律事务等专业知识的实务型人才,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以用为本、以用促学,探索实施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项目,加快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到2017年,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达到5000人左右。
5.突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面向产业和市场,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等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的培育。充分发挥专利代理人才的作用,利用其专业优势,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专利技术综合服务。继续采取考前集中培训等有效措施,激励优秀人才参加国家专利代理人考试,加快专利代理人队伍发展。到 2017年,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达到60家,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000人左右。鼓励行业自律组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经纪人培养制度、从业证书发放制度。
6.重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培养。以提高知识产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相关系统行政管理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将知识产权列入干部网络学院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创新意识。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完善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机制,提高干部素质能力,大力提升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到2017年,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人才达到200人。
7.加快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步伐。充分调动地方和高校的积极性,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为龙头,创新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方式方法,在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有重点地分批分期建立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特色鲜明的培训基地体系。力争到2017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8.支持高等院校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方向,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增设知识产权硕士点和博士点。有关高校要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集聚理工、法律、经济、管理等领域优质师资资源,不断扩大知识产权教师队伍规模,强化考核,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
9.试点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制度。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体系完备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与聘任制度,努力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拥有复合型知识的初、中、高级专利专业人才。
10.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使用平台。在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逐步将省内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教学和科研、企业管理和中介服务业领域中,专业基础扎实、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和学术成就突出的优秀人才分批纳入其中。加强人才库的动态管理和使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需求信息,努力构建开放、互动、高效的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共享平台。
11.加强对外人才的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探索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与境外接轨的有效途径。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培育重点企业、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灵活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通过中外知识产权论坛、互访形式等知识产权人才流通平台,建立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发现人才,拓展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渠道吸引人才。
四、组织保障
12.建立完善工作体制。由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构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决策、协调和督促落实机制,逐步形成省、市、县和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机构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13.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省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每年将安排一定的人才工作经费,支持各类人才培训项目的实施和培训基地建设。各地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人才培养和工作开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人才培育规划。
14.建立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激励政策的研究,运用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手段,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专利信息师资人才”“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等评选表彰工作,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注重人才培养的集体。
15.加强考核督促。把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列入年度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谋划部署,加强分析调研,查找不足,强化措施。通过强化人才工作目标管理,充分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形成重视人才、服务人才、用好人才的积极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