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计发〔2012〕3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供销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省农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强化省农业厅、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简称省“三农六方”)之间协作,推动农科教机构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省“三农六方”的科技协作,加强良种良法、农艺农机、标准化等技术攻关,推进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参与农业“两区一中心”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二、重点扶持领域
2012年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项目要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和农业“两区一中心”建设,加强面向生产技术攻关,大力创新农作制度,扩大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项目扶持的重点领域为:生产适用、优质高产的新品种、新产品引选及开发;农业节本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应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技术研发应用;农业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开发;农业设施化、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高效生态农作模式集成应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
三、项目类型及组织方式
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分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型,省财政补助资金重大项目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0—50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单位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项目申报实行主动设计竞标和单位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设计竞标项目采取“需求调查、主动设计、公开竞标、择优立项”的方式确定,经组织科技需求调查及专家推荐,2012年公开竞标项目共8项(附件1),各相关单位均可参与竞标;推荐项目由各单位按限额进行申报,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具体为省农科院限推6项以内,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各限推4项以内,省农业厅直属单位限推2项;今年起增加供销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为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茶叶方成员单位,可推1-2项。
四、有关要求
1.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必须由两个及以上“三农六方”科技机构联合市县科研、推广机构组织实施,并建立3个以上成果展示及示范点(基地);中青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由省农业厅中青年科技人员联合“三农六方”科技人员,按照省农业厅《中青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
2.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3位)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二项,包括已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3.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推荐,于6月25日前将《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书》和《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3),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厅3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E-mail :kjc110@163.com)。
4.申报材料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参与单位、责任人,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实施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方式,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内容。
5.各归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申报的前期分析论证,突出科技协作和转化应用。省补资金必须用于规定建设内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1、2012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公开竞标项目名单.doc
2、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3、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