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厅:关于补充申报四川省2012年省级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工业污染防治项目的紧急通知(川环办函〔2012〕136号)

发布日期:2012-06-12    浏览次数:2

川环办函〔2012〕136号

关于补充申报四川省2012年省级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工业污染防治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环保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分配方案,今年按因素法分配到各地的资金规模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今年5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了一次省级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的申报工作,从各地申报的项目来看,一是总体申报项目偏少,二是申报项目的质量不高,部分项目还存在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问题。最近各地反映由于当时申报时间较紧,对今年资金规模不清楚,项目组织不够充分。

  为加强省级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库建设,切实把今年省级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用足用好,请各地按照《四川省201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工业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环境保护厅(二份)、省财政厅(一份)。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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