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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领域国家科技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评审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浏览次数:17

各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根据科技部高新领域国家科技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评审工作安排,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各领域将根据项目征集指南设立若干评审组,聘请同行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备选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将于6月15日至22日期间连续进行。

  2、评审采取网络视频评审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属地化原则,凡项目申报单位在陕西省的,视频答辩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内陕西省科技厅机关二楼会议室,详见附件1。

  3、每个项目的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涉密项目不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单独通知。

  二、答辩要求

  1、每个项目评审答辩的时间限定25分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评审专家核对主答辩人身份、主陈述人简述项目主要情况、评审专家提问等。

  2、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答辩,并作为主陈述人就项目任务的目标性、研究内容的可行性、申报单位的实力水平和研究基础等方面进行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可使用PPT,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评审专家将就项目进行提问,回答评委提问须简明扼要,25分钟后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的答辩。

  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答辩完毕后请迅速离开视频答辩点。

  3、请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抵达指定的视频答辩会议室,主动服从省科技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如未能按时参加答辩,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机会,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三、视频评审环境

  1、本次网络视频评审分设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评审专家与答辩人分别位于视频评审会议室与视频答辩会议室。

  评审会议室内有计算机终端、大屏幕和扩音系统等设备,分别显示项目答辩材料和答辩会议室的实时情况;答辩会议室内设有摄像设备、扩音系统和大屏幕,答辩人员通过麦克风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大屏幕自动进行答辩倒计时提示。答辩会议室不显示评审视频会议室的图像。

  2、因意外情况出现评审系统无法连接的情况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再进行调整。

  3、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在会议室全程录音、录像,作为监督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以便进入省政府大院门岗查验。

  2、节假日或非上班时间参加答辩的,请从省政府西门进入。

  3、如对此次答辩评审尚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

  联系人:吕永卫   029-87672250   13991986316  

      吴  生   13609128360

          

附件1:陕西省2013年国家科技计划高新领域备选项目视频答辩地点

附件2:陕西省2013年度国家科技部高新领域备选项目评审答辩具体安排表.xls

陕西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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