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5    浏览次数:6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根据《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经信信推〔2012〕458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其他产业集聚区。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内容应重点反映园区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过程中采取的各项推进措施及其成效,园区企业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综合集成能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环境、生产性信息服务业等发展水平,以及园区绿色发展能力等。

  2. 本次示范区认定以电子申报方式为主,除各申报单位向各市经济信息化委提交的申请报告、各市经济信息化委向我委出具的推荐报告为纸质材料外,其它申报材料统一为电子文档。

  3. 各市推荐申报的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数量最多不超过5个。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根据《认定办法》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把关,择优推荐,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2.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电子文档可从我委外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jseic.gov.cn/)下载。

  联系人:金雷、钱群雷

  电话:025-83348962,83348917,传真:025-83348962

  电子邮箱:jseic_xxhb@126.com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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