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3年运营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7    浏览次数:2

  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暂行办法》对示范平台的管理要求,现就做好市级示范平台2013年运营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和报送内容。已认定的市级示范平台,报送内容为机构2013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机构自身建设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情况,服务业绩及成效,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情况,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等方面发挥的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等)和《年度运营情况表》(见附件)。

  二、报送工作安排。各平台应于2013年2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工作总结和运营情况表(含电子版)报市中小企业局。

  三、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报送是示范平台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政策扶持的基础和依据,请各平台高度重视该工作,安排专人尽快完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王爱民:电话:24219182

  e-mail:tjsme@sina.com

  附件: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表

  2014年1月6日

  附件5 年度(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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