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次数:3

 

 

 

津财采〔2013〕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级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应编码详见附件)

  (一)货物类

  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2.办公设备:复印机、投影仪、投影幕、多功能一体机、摄像机、照相机及器材、电子白板、LED显示屏、速印机、传真机

  3.车辆:乘用车(轿车)、客车、校车、消防车、警车、通讯指挥车、医疗车、清洁卫生车辆、公共汽车

  4.机械设备:电梯、制冷空调设备

  5.电气设备:不间断电源、空调机、电热水器、电视机、路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LED灯

  6.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7.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8.仪器仪表

  9.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10.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11.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12.医疗设备

  13.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14.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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