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借助利用好首都资源,推进京津共同体建设,我委现将《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
1.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
2.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材料提纲
3.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工作流程
4.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013年12月24日